来客网

近5年酒驾累犯占4成 台湾拟朝“故意杀人”修法

声明:本文转载自 「今日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近期酒驾致死事件屡占台湾媒体版面,引发台湾社会高度关注。台湾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于当地时间2月25日上工,第一要事即是进行“酒驾现况与修法方向”的报告。法务部有意修法朝“故意杀人”方向严惩、交通部也宣示“酒驾零容忍”,将配合法务部研拟相关法令修正。

台湾立法院朝野共识朝加重惩罚酒驾研议,不过日前大法官第775号解释,认定累犯不分情节加重其刑属违宪,要求相关机关二年内完成修法。有立委忧心恐影响酒驾累犯量刑,司法院在立法院答询表示,只有在累犯、又要判处最低本刑过苛时才会违宪,“完全不会”影响酒驾提高刑度之修法。法务部也保证,酒驾累犯一定可以加重刑责,大法官解释接地气。

文章配图

台湾为遏止酒驾,法务部有意修法朝“故意杀人”方向严惩。

根据交通部报告,5年内酒驾2次以上的酒驾再犯者人数约占两成,占总件数近四成。

2014年至2018年酒驾人数34万1448人,2次酒驾以上者有8万8355人,占20.56%;酒驾违规件数34万1448万件,累犯件数为21万126件,占比高达38.1%。

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更进一步表示,从2019年1月底至2月中,经统计至少全国发生8起酒驾意外。而酒驾量刑过去立法院多次修法予以加重,但判决多以易科罚金惩处;致人于死则平均量刑31.51个月、约二年半。江启臣说,现行《中华民国刑法》规定,酒驾肇事致人于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平均量刑不会太离谱吗?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