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4日,澎湃新闻从广东汕尾市发改局原干部蒋将将家属处获悉,汕尾市检察院日前驳回了蒋将将的申诉,家属随后到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材料已获受理。

蒋将将。 家属供图
据报道,2017年5月,广东汕尾市发改局科级干部蒋将将接连被指证或举报,成了两起敲诈勒索案的嫌疑人,该两案所涉事实均发生于多年前,有一起已过去10多年。
蒋将将随后被公诉,2018年4月4日,汕尾陆河县法院一审以蒋将将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两案中,一起案件的受害人是汕尾市中院原副院长施珠森。一审判决称,2007年初,蒋将将以施珠森与下属陈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在陈某丈夫授意下对施珠森敲诈,施迫于压力支付16万元。而蒋将将坚称,自己在整个过程中,只是帮忙调解的中间人,并没有胁迫行为。
另一起案件的被“敲诈”对象是蒋将将所住小区开发商朱础生。判决书称,2013年2月,朱础生因多次遭蒋将将等业主举报侵占业主停车场、改变小区设施用途,被有关部门调查并处罚,“被迫”和业主委员会签下了赔偿业主50万元的协议书。而这份协议书在签订4年后,成了指控业主代表蒋将将敲诈的“铁证”,蒋将将的行为是维权还是敲诈成为该案争议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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