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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矿企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预计在15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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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消息,2月23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26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此次事故调查组的部分成员,调查组就事故的调查进展进行了披露。

据事故调查组通报,此次涉事的银漫矿业,是上市公司兴业矿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生产银、铅、铜等多金属矿产为主,年生产能力165万吨,是兴业矿业的“主力矿山”。

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原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监管一处处长) 张玉国:企业是2015年4月份取得了项目核准,2016年12月份之前取得了自治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和变更批复,2017年上半年完成了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2017年的8月份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事故发生后,内蒙古第一时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以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马学军为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共计33人。

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原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监管一处处长) 张玉国:组成一个技术调查组,一个管理调查组,一个责任追究组,一个后勤保障组,还有一个综合材料组。八个厅局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组长都是由相关的部门厅级领导干部任组长。

张玉国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涉世企业存在非法购置运输车辆,超员超载、擅自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安全责任以包代管、违反停产复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此次事故也充分暴露了地方安全生产部门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

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原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监管一处处长) 张玉国:下一步呢,通过这个查询材料、文件资料之后,讯问相关的企业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和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形成讯问笔录,然后依据他们所违规的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研判、认定事故原因和相关人的责任。争取在十到十五天之内,全部完成这项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记者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了解到,目前2·23事故的11名企业直接负责人实施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名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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