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零负评女神」林依晨前男友、自称「富商」的台北市男子郑家尧,2014年多次与一名外籍朋友的未成年女儿性交,郑男辩称仅带混血少女出游过夜,还称朋友借钱不还又借此报复,但因少女能明确描述郑男下体极隐密特征,且双方第一次发生肌肤之亲时,少女只有13岁。台湾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依与未满14岁幼女性交等4罪,合并判处郑男7年6个月徒刑定谳。

郑家尧是台湾女星林依晨的前男友。(互联网)
今年50岁的郑男在2013年间因与少女父亲一同踏单车认识,双方熟稔后,郑男进而与少女全家频繁互动,从2014年2月起指导少女课业。岂料,郑男趁少女父母外出,和少女在家中一起看影片时,用手指性侵少女;同年3、4月间,更将少女带回自己家性交;同年8月,郑男隐瞒自己早已与女友分手一事,谎称跟女友邀请少女一起去宜兰同游3日,郑男还预约高级酒店的一间4人房取得少女父母信任。
郑男抵达宜兰隔晚,就与少女性交,回程时还将车停在路边,要少女在车内为他口交。事发后,郑男否认与少女性交,坚称仅同游、过夜,辩称少女父亲向他借贷17万新台币(下同,约4.3万港元),双方因归还借款一事发生纠纷,少女为替父亲出气,诬蔑他性侵报复。
法官认为,少女能清楚描述双方发生性行为的时间、地点与过程,还能明确说出郑男身体及下体特征;长期为郑按摩背部、双腿的按摩师,也不曾发现这些特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