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港独”的香港民族党2018年被香港政府依照《社团条例》禁止运作,民族党其后上诉,但是该上诉近日被行政会议驳回。当地时间2月26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收到中共中央公函,指中共支持特区政府的做法,并要求港府提交报告交代详情。

陈浩天召集的香港民族党被港府禁止运作(图源:Reuters)
新华社2月26日下午发出公函全文,指香港保安局局长2018年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到上周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确认命令有效,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支持香港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公函指依据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政府的职责。
公函指香港行政长官依法对中央和香港负责,请行政长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等情况向中共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香港保安局于2018年7月17日公布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准备禁止民族党运作,但给予对方解释,允许对方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诉。
在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提出申诉后,2018年9月24日,香港政府刊登宪报,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赋予的权力,命令禁止民族党在港运作或继续运作,即时生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