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中国全国“两会”上,通过修宪成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纪委第一副书记杨晓渡出任首任监察委主任。在2019年的人大会议上,杨晓渡是否首次向全国人大会议报告工作引人注目。

监察委于2018年成立,与中共负责反腐的机构中纪委合署办公(图源:新华社)
据3月2日报道,据北京消息透露,国家监察委属于党政合一机构,与中共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是“一套人马,两块招牌”,北京时间2月20日刚公布的中共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实际上就等于国家监察委的工作报告,故监察委毋须再重复报告。
2018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报道称,因此,有舆论推断,2019年的人大会议上,中国国家监察委或需要首次向人大作报告。
不过,内地《监察法》第53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未规定监察委要向人大会议作工作报告。
报道又引述特约监察员称,“在合署办公体制下,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同的工作报告,国家监委全部工作都体现在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之中。“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文公布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就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全党全国人民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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