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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建议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管辖权更多下放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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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拟向大会递交一份有关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管辖权下放基层法院。

澎湃新闻从最高法获悉,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1271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91个,有23个高级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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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如皋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法庭 。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当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顶层设计。”方燕认为,环境资源审判仍面临着一些现实的问题。

方燕建议环境资源审判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即由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原来分散于各审判业务庭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 案件,搭建环境资源案件“一站式”解决平台。

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制度,“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有助于推动跨区域环境资源有效治理,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力度,客观上也能拓展环境资源庭的案源。”方燕说。

此外,在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受案范围上,方燕建议从三方面着手完善:一是逐步扩大环境资源权益的司法保护范围,把涉及水、土、气、矿产、生物等环境资源要素的相关纠纷统一纳入受案范围,并系统构建环境资源案件的案由体系。二是理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关系,引导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积极通过诉讼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责。三是区分案件难易,把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权更多下放到基层法院,由基层法院审理相对简单、在当地影响较大等环境资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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