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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发言人:港澳台仍适用外商投资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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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全国人大会议5日开幕,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外商投资法」。中国网报导,全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港澳台仍适用「外商投资法」范围。

张业遂称,香港、澳门和台湾都属于单独关税区,来自港澳台的投资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表示,实践中,对港澳台投资一直参照外商投资进行管理。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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