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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将推外商投资法 满足美国港澳台失“外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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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中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即将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可能审议通过新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其中涉及不得强制外商转让技术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可能内外有别。

据报道,这一立法速度之快几乎前所未见,去年12月才提出一审,到本次大会就要审议通过,全程不超过3个月。有分析指出,这与美中贸易的紧张形势有关。

其中让外界比较关注的是,在这一新的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原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所谓的“外资三法”)将被废止,并设5年的过渡期。但对港商来说,新旧法律有重大区别。“外资三法”对香港、澳门、台湾在大陆的投资,“参照外资办理”,但新的法律则没有这样的规定。有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他们可能提出议案,强调对港澳台公司,参照外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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