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作为试点地区,山西就开始了试点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如今,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一年有余,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司法办案质效方面,山西检察机关有哪些探索和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杨景海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 正义网 图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中,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进行了介绍。
“办案衔接更顺畅。”杨景海介绍,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双重叠加的新形势下,山西省检察机关建立了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法法衔接”办案机制,为山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山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863人,退回补充调查138人,提起公诉809人,不起诉5人。”杨景海透露,2018年,山西检方分别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受贿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受贿贪污案等4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力量更集中。”杨景海介绍,山西全省检察机关现有员额检察官1833人,办案力量更加向一线集中。
“配置员额工作中,我们打破了平均分配的思路,在市域范围内统一调配员额检察官比例,使员额配置向办案多的基层院倾斜。”杨景海介绍,在全省办案数量最多的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占比达到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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