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华为以美国政府禁止联邦机构使用该公司的产品,涉嫌违反美国宪法而准备提出起诉。报道引述匿名消息指,华为将在本周内在美国德州提出诉讼,德州是华为美国总部所在地。孟晚舟的代表律师本周日(3日)表示,他们向卑诗省最高法院呈交了民事诉讼通知书,指加拿大当局去年12月1日在温哥华机场,以海关例行检查为借口,对孟晚舟问话,乘机迫她提供证据和资料,而没有即时说她已被捕。

匿名消息指,华为将在本周内在美国德州提出诉讼,起诉美政府违宪。(互联网)
如果华为决定起诉美国政府,当中的法理依据、关键问题和有多少胜算,都是外界所关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美国宪法教授特里(Jonathan Turley)表示,美国国会在去年通过了国防授权法案,其中一项条款禁止联邦政府机构使用华为和中兴的设备。华盛顿视这两间公司为国家安全威胁,担忧北京可在其设备上安装"后门",监视和破坏美国的通讯网络。
特里预料,华为诉讼美国政府的理由是,美国的做法是未经过审讯,就针对某个特定机构施行惩罚,涉嫌"褫夺公权"(Bill of Attainder),这是违反美国宪法的行为。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不能制定褫夺公权的法案,不得由立法分支以立法的形式,给一个公民或一部份公民定罪及处以惩罚。
在国防授权法案中,美国行政机关认定华为设备存在国家安全的风险,法案经过立法机关国会通过。特里说:"华为在法案中被单挑出来,可指控这项法案构成立法惩罚,这是毫无疑问的。"在褫夺公权类案件中,最有力的辩驳是存在针对个人的惩罚。但公司也被认为是法人,且华为确实是正在美国运作的公司,华为有理由提出褫夺公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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