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题为《精准发力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发言,建议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脱贫攻坚整体战略。
发言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2016年以来,贵州、云南等12个省(区)党委、政府专门出台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施意见,将城市贫困人口的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大局通盘考虑。各级政府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各级工会积极行动,精准施策,帮助一大批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实现了解困脱困。
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城市困难职工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城市职工中出现一些新的困难群体,需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在职工生活日益向好、贫困现象总体缓解的同时,仍然有新的困难职工群体出现,主要包括产业调整过程中的失业群体、资源枯竭地区职工、部分困难农民工和因病致贫返贫的职工等。
其中,在产能过剩行业和资源枯竭城市、老工业基地等行业和区域,困难职工有集中连片趋势。困难职工群体一般收入水平低、住房条件差、自我脱困能力弱,同时面临着医疗、教育、养老等沉重负担,生活困难,失落感强,亟须综合性脱贫措施保障其同步迈入小康。
二是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政策逐步健全,但仍有薄弱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各级工会也主动作为,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行动,困难职工脱贫脱困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针对城市困难职工的脱困政策仍比较薄弱。针对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僵尸企业等问题出台的相关帮扶政策分散在各个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有的受地方财力影响,执行落实难。社会救助政策对困难农民工和支出型贫困群体覆盖不足,救助标准仍然较低。
三是贫困地区一般为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滞后地区,一些城市困难职工贫困程度和农村贫困人口同样困难,但目前扶贫对象重点在农村贫困人口,一些脱贫解困的措施没有覆盖城市困难职工。同时,贫困地区受财力不足限制,保障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的社会救助标准低、覆盖面不足,一些困难职工家庭难以脱贫解困。
为此,全国总工会建议:一是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脱贫攻坚整体战略。各级党委、政府在打赢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的同时,把城市困难职工纳入脱贫攻坚战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建议国家和地方层面明确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牵头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包括困难职工在内的城市贫困人口综合性解困脱困措施,出台加快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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