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湾九合一大选,“公投绑大选”产生不少乱象,民进党将《公投法》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并于当地时间3月8日召开《公投法》修正公听会,研拟将于3月底将推出民进党团修正草案版本。其中,公投与大选是否脱钩举办看法不一;但都认为公投案若违反基本人权,应有审议准驳空间。

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管碧玲在立法院主持公民投票法修正公听会,邀集专家学者、相关职司官员及社团代表等人与谈(图源:中央社)
九合一选举民进党挫败,几项与民进党政策立场大相径庭的公投案也过关,引发争议。民进党政府选后检讨,把矛头指向“公投绑大选”的规画太过仓促。民进党立委施义芳、赖瑞隆、何欣纯等提案订“公投日”,修法规定每年某一天为公民投票日,所有当年度公投案统一于该日举行。民进党公投研修小组共同召集人管碧玲也赞同“公投日”概念,但建议一年办大选、一年办公投,避免过度的政治动员。
民进党立委赵正宇则提案修法,将期间内有全国性选举时,“应”与该选举同日举行,改为“得”与该选举同日举行。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林佳和也表示,从欧洲经验来看,若公投不绑大选,投票率将每况愈下;因此公投公告时间拉长且充分审议后,政治操作空间会很小,绑大选是比较合适的。不过,也有不同看法,民进党立委苏巧慧等提案方向则还是维持“公投绑大选”,但修法严审提案人与联署人之身分证明条件。
至于公投提案浮滥,是否加强公投题目之审查?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助理教授涂予尹表示,目前中选会对公投主文实际上只有做文字修正、程序审查,并没有对公投提案内容进行讨论,但若公投提案违反基本人权相关事项的话,中选会应有审议、判断空间,不应只有程序审驳权利,是否中选会也能向大法官声请解释提案是否违宪的权利,立法院应再与司法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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