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绥宁县河口苗族乡杨家寨村支部委员胡美娥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解决异地交流干部后顾之忧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胡美娥在《建议》中说,干部异地交流制度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干部自律自强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干部个人的历练与成长。她同时表示,干部异地交流制度应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关心异地交流干部的困难,使他们更好地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
胡美娥以她所在的湖南省绥宁县为例。绥宁县县级班子中有领导干部31名,异地交流干部14名,占比接近一半,其中县委5人、县人大1人、县政府5人、县公检法机关3人。从绥宁的交流干部现状看全国,胡美娥估计这一特殊群体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从交流干部的职务上看,这支队伍是地方领导干部中的主要力量。比如,绥宁县四套班子,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主要领导都是异地交流任职的干部。
由于离开了长期居住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和本地干部相比,异地交流的领导干部存在更多困难,胡美娥列举了四项:
首先是个人生活成本增加。双休日、节假日,这些干部经常需要两地奔波,或多或少有比较远的距离。回家费用不能报销,一年下来,这项交通费用也是不小的开支。
其次是生活不便。交流干部在新的地方工作,要了解社情民意,了解新的工作,必须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工作时间多,休息时间少。虽然单位都开办了食堂,但有的地方也只提供中餐服务,早晚餐就要自掏腰包去饭店解决。
三是住房问题。据了解,交流干部住房问题现在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专门的公寓,基本上以市场租赁形式解决。租赁费由谁支付没有明确规定。
四是夫妻分居问题。夫妻长期分居,父母与子女长期分离,子女不在身边得不到父母亲的照顾。这些现象长期困扰着交流干部,或多或少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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