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刘建国任潍坊市副市长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近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公告。

淄博

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明君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新平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勇军的原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王明君的原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

聂利民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王波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秀清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玉海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范德富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陈宗成为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波为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于强的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宗成的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潍坊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市长田庆盈的提请,决定任命:

刘建国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祖钊为潍坊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宫智的潍坊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泰安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的提请,决定任命:

梁久军为泰安市民政局局长;

许兵为泰安市体育局局长;

葛宝文为泰安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兰俊泰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苏有森泰安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的提请,批准:

范军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卜静波辞去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黄建民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日照

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韩敏检察长的提请,批准任命:

谷振国为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为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高月清辞去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武传忠辞去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谷振国的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伟的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改初的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