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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两会周强表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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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两会持续召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院长周强表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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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周强作最高法工作报告(图源:Reuters)

3月9日报道,北京时间3月9日下午,周强在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中国最高法上级机构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六十七条规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最高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最高法对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国地方各级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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