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家星的起诉书,在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公布。起诉书显示,其五年间受贿上亿元。

十八大后,中共持续加强反腐力度
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09年,张家星利用担任天津市塘沽区区长的职务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张家月,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9美元)。
据陆媒》《新京报》3月10日报道,张家星是天津反腐过程中,落马的正厅级官员。其与天津三家房地产范畴的贸易行贿有染。
据悉,张家星涉房地产范畴的贸易行贿,操纵家人“兄弟”曲线敛财,其权钱交易团队阵容堪比大老虎苏荣的权钱交易所。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星,1953年2月生,天津市人,21岁时任塘沽区新城公社武装部干部、团委专职副书记。此后40年,一直在天津从政。
在塘沽区,张家星曾先后担任组织部部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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