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纪委前副书记、蚌埠市监察委员会前副主任赵明伟受贿案,阜阳市中院周五(8日)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赵明伟被判十四年有期徒刑,罚款二百万元人民币,被告当庭认罪悔罪,并指不会上诉。

2019年3月8日,蚌埠市纪委前副书记赵明伟受贿案,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阜阳市中院图片)
据报道,指经审理查明,赵明伟在2010至2017年,利用担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共约价值五千万元财物,以及索取一套价值约四十万元的房产。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