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台“酒偿险”形同鼓励酒驾 金管会宣布将停售

声明:本文转载自 「星岛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台湾政府宣示治酒驾零容忍,但由于过去有部分产险业者贩卖第三人责任险中有“酒偿险”的设计,当车主酒后上路发生车祸,造成第三人体伤、死亡或财物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赔偿责任,目的是保障受害人,却遭立委质疑是变相鼓励酒驾,对此,金管会表示,已与产险业者达成共识,酒偿险将在7月起正式停售。

文章配图

近来台湾酒驾案件频传,朝野一致呼吁对酒驾零容忍,并修法加重刑罚(图源:VCG)

部分产险业者贩卖的第三人责任险中,会附有“驾驶人受酒类影响附加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酒偿险”,购买第三人责任险的车主,可以购买此附加险,当车主酒后上路发生车祸,造成第三人体伤、死亡或财物损失,保险公司就会根据保单条款的内容负赔偿责任。

由于近来台湾酒驾案件频传,朝野一致呼吁对酒驾零容忍,并修法加重刑罚,然而,日前民进党立委施义芳质询时指出,大家都积极取缔酒驾,竟有保险公司的保单提供酒驾赔偿,显然互相矛盾,他要求金管会应移除产险业第三人责任险“驾驶人受酒类影响附加条款”,否则形同变相鼓励酒驾,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也同意研议。

据了解,目前有保“酒偿险”的保户并不多,保发中心统计,2018年投保件数仅有55.5万辆,理赔件数42件,理赔总金额167万元,赔款率比只剩1%多,比2013年109万辆大幅下降。金管会于当地时间3月8日与产险公会讨论后,已达成共识,由于社会氛围并不鼓励酒驾,此险种也不是产险业者的主力产品,认为在这个时机停售,业者能够接受并配合,因此决定2019年7月1日生效的保单,不得再销售酒偿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