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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法规台籍村委执行主任不支薪但领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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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县聘请台湾村里长担任村(居)委会执行主任。据了解,这项工作为兼职性质、不给薪资只给顾问费,目的是避开两岸间的争议。

人民日报年初宣传,已有66名台湾人担任厦门社区主任助理,此外,据指出,平潭聘请8名台湾村里长担任9个村(居)委会执行主任。大陆委员会表示,前往任职违反两岸条例规定,内政部已着手调查。

但一名知情人士向中央社记者提供最新资讯,表示去年底选举后有些里长落选,加上有一人离职,目前共7名台籍人士担任平潭的村(居)委会执行主任,其中2人是现任台北市里长。

这个工作一年是90天,平均下来每个月8天,并非全职,而是类似「项目执行主任」,虽是无给职没有薪水,但有交通费、顾问费、讲师费、误餐费等「活动费」,签约两年。据指出,这样的设计是考虑到要避开两岸之间的法规争议。

平潭共有208个村,除了现任村委会主任,外聘的执行主任目前都是由台籍人士担任。据他了解,当局目的是想借镜台湾村里的管理和发展经验、加强两岸民间交流,但未来也有意让其他地方的人担任此职务,不限台湾人。

对于内政部正在调查有关台籍村委会执行主任,若判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会开罚,当地的村委会执行主任都认为自己没有违法。

福建积极对台工作,近年的海峡论坛都会邀请社区营造和治理的人士参与,平潭也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两岸村里长交流活动。无论是厦门社区主任助理,或是平潭的村(居)委会执行主任,这些做法似乎都有迹可寻。

台湾人担任大陆的村委会执行主任可能涉及违法,由于事态敏感,平潭方面已下达「封口令」,可能涉及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者都不能轻易受访。

另据了解,在平潭还有数十名来自台湾的专业人才,因任职部门有公务机关的色彩,虽然大多透过第三方签约的方式应聘,但有可能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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