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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无意现时与台湾谈双边引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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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争议的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在短短二十日的咨询期结束后,港府表示,在收到的四千多份意见书中,三分之二支持修例,让中国、台湾和澳门可以个案形式要求港府移交逃犯到当地受审和判刑;另外,虽然香港已与二十多个国家签订移交逃犯的双边协议,但前保安局长黎栋国却以「安排过于收窄」为由,认为不宜与台湾商讨签订双边引渡协议,而现任保安局长李家超则坚持先修例;再与台湾谈双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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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2日,香港众志向官员抗议港府修订条例,容许中国引渡在港疑犯受审

台湾立法院11日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通过由时代力量立法委员徐永明提出的临时提案,要求行政院的大陆委员会和法务部与港府商讨只适用于台港两地的双边引渡协议,但李家超表示,现在就是要修例处理台湾的个案,至于是否与台湾签订长期的双边协议,则是后话,因为谈长期协议须时由三年到十年以上不等。

现为政协委员的前保安局长黎栋国昨(13日)被问及台湾提案时更表示,修例是要尽量完善现时未能处理的逃犯个案,如果只是针对台湾的个案作出修订,安排将过于收窄。

在五年局长任内曾与中国当局商讨签订移交逃犯协议的黎栋国不愿透露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症结,只是含糊地说,「因为某些问题未能解决」。但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指出,中国内地与香港商讨二十多年仍然无法就移交逃犯达成协议,应是双方各有坚持,例如是价值观或法制上的重大分别等,既然如此,中国不能因为未能达成协议便要求香港单方面作出改变,港府亦不应迁就中国,否则是非常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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