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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古巴的党政权力之变

委内瑞拉大震荡掀起的飓风,不仅唤起人们对于左翼政党、颜色革命的警惕,也让很多人开始反问:委内瑞拉特色的“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的破产,是否某种程度上暗合着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某种宿命?

同样为社会主义国家,过去一年,古巴先后在政治制度、经济关系、所有制以及人身自由等方面动作频繁,而且通过修宪设定国家领导人任期制,更让外界不由感叹:难道这个国家真的要变了?为解开古巴改革的谜团,本刊记者专访了去年率团实地走访调研古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以下为访谈实录第二篇。

记者:2018年7月,古巴开始新一轮改革,政治层面,试图通过修宪,确定领导人任期制为两个任期,一共十年。对于古巴此次的改革大动作,你如何评价?

房宁:

古巴正在进行改革,但在古巴国内,叫“更新”。“改革”这个词在古巴还不是褒义词,是负面的。当年古巴批评中国、东欧的改革,说是对社会主义的背叛,所以古巴现在用“更新”。但实际的含义就是改革,要改变古巴的政治经济制度嘛。

首先,古巴在政治权力交接层面上的变革还算比较成功。古巴第一代领导人菲德尔·卡斯特罗掌握政权长达50多年,在古共八大上顺利完成交接。菲德尔·卡斯特罗已经去世,他弟弟劳尔·卡斯特罗(Raul Castro)如今也退居二线,如今由革命之后成长起来的人,即以国务委员会主席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Miguel Díaz-Canel)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人顺利和平地实现了权力交接,这对于古巴意义重大,也是政治文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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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罗家族执掌古巴政权长达60年之久(图源:VCG)

其次,古巴在政治体制层面上也做了改革,尽管在中国看来,古巴的改革力度不大,但对古巴来说,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具体来说有两点。

第一,权力适当分散。这是最重要的。

在古巴之前的体制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古巴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国务委员会为其常设机构。该机构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差异是,它不仅负责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更重要的它是古巴最高决策机构。以前国务委员会负责人先后由卡斯特罗兄弟担任。在菲德尔·卡斯特罗时代,他一人兼任古共总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军队最高统帅等四个最重要的职务。如今的变革在于,将国务委员会变为古巴人民政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务机构,类似于中国的人大常委会。部长会议主席更名为总理。这样一个改变就使部长会议主席(或总理)与国务委员会主席分开了,有一点“党政分工”的味道。可以说,此前古巴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党、军队的大权归于一人掌握的情况被逐步改变了。

第二,古巴将开始实行任期制,此变革对于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一个十分重大也是具有很高风险的问题就是政治交接,学术化一点说就是政治继承。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继承制度化水平低,政治继承不规范、不稳定,偶然性大。这样造成新的领导人权力基础薄弱,缺乏权威性,往往会进一步导致政策偏差,甚至政权的不稳定。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第一次政治交接——列宁与斯大林的交接,就导致了苏共党内残酷的斗争和血腥的清洗。此后也问题不断,弊端丛生。最后苏联解体也是与政治继承有关。而任期制是制度化解决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继承问题的一个重要基础。

总的来说,古巴此次改革在政治体制上迈出了步伐。从改革措施来看,古巴此次改革强调政府作用,即行政权的作用。一般来说,行政机构更多需要面对现实问题。按照中国的经验,改革会让政府更加务实。

从长远看,此次古巴政治体制改革也为今后的改革提供了思想、方法和组织层面三重意义上的准备,核心要义在于用制度化的方法重新配置权力。以前的制度下权力集中在个别人手中。权力集中于个人,权力运行就有可能受到个人偏好影响。邓小平甚至说可能会因个人注意力的变化而影响权力运行。那样的话,政权就缺乏可预期的政策和行为,而运行良好的社会不能缺少预期,不能总是根据领导的意志而变化。那样的话,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无从谈起。

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都会强调法治。在社会主义国家,强调法治的根本意义在于,在政治与经济、政权和人民之间提供一种可预期的关系,建立一种契约。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社会积极性才有可能被调动起来。因此,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实质性含义和重要性之所在。法治在国家与人民之间、社会群体之间形成一种制约关系,政权借此给人民一个信号、一种规则,让人民产生正面和积极的预期,人民才能努力工作、投资置业。

如今古巴也意识到这个问题,虽然仅仅是开始,但已经迈出了一大步。

记者:以上都是从规则层面来谈古巴改革,在具体政策层面又是如何呢?

房宁:

这也是我接下来要说的。第一,古巴允许私营个体经济,这犹如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情形,令人想到当年浙江义乌的“四允许”(编者注:四允许是指允许农民经商、允许从事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竞争)。

中国当年打破了此前禁忌。首先,农民可以把家中自产的剩余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而在过去只能交给供销社。比如自己家的鸡蛋必须交给供销社,然后再买回去。其次,开始允许农民经商,意思是不仅可以拿自家的东西去卖,还可以去贩运。这种行为此前叫投机倒把,绝对不允许。

我在浙江调研期间了解到一件有趣的事,当年各地有一个名头很响的机构叫“打办”,即“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那时中国中央政府有工商总局,但地方没有。如今地方工商局的前身就是这些“打办”。浙江的打办在各地设点,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台州临海的打办。在八十年代初刚刚开放一点的时候,允许浙江温州、台州的商人到椒江、黄岩等地贩运卖货,但不能过临海。因为设在临海的“打办”会查,也不允许到宁波搞贸易。

如今古巴也一样,可以做生意,开餐馆,但目前仅允许个人办个体户,而非办工厂。现在古巴着手修改宪法,似乎对私人以及外国人投资办企业有所开放。但从宪法到法律,从法律到政策,从政策到实际,要走的路还长着呢!

还有一个细节,现在古巴人出国和当年中国人出国一样,可以带回国几个“大件”。现在“开口”虽小,但已经有人组织这样的贩运了,即出现了“提包族”。这种行为古巴政府是知道的,但默认允许了。这就是古巴“土淘宝网”的来历。

第二,古巴价格实行双轨制。古巴社会一直是计划配给经济,他们以户为单位,按照个人计算,家家户户都有一个被称为“食品类供应证”的本子。中国之前也如此,最复杂的时候有粮食本、副食本等多种凭证。古巴居民供应证基本上保证了每个人能吃上饭,计划供应价格非常便宜,每人每月只需要10至15个土比索就能把供应证内的东西买齐,当然其中不包括肉、蛋、奶。肉、蛋、奶在自由市场或称“红比索市场”上供应十分丰富,只是普通人买得起买不起的问题。顺便说一下,我在哈瓦那街面上居然看到小型美式超市CVS pharmacy的连锁店,可见古巴的“红比族”的购买力!

记者:去里面买东西的人多吗?

房宁:

有很多。人们不用为开店的人操心,没有顾客肯定就关门了。Pharmacy以卖药品、日用品为主,也有少部分食品、饮料,与以食品为主的7-11(Seven-eleven)小超市不一样。

总的来说,古巴是一个拥有两种价格、两种货币和两个市场的国家。一种是供销社为代表的国有商店,另一种是新出现的商店,包括pharmacy和supermarket,也包括个体户的商店。在国有商店使用土比索,在各种新出现的商店使用红比索。当然红比索也能在国营市场使用。

正是因为存在两种价格、两种货币和两个市场,古巴逐渐形成了两大阶层,我称之为“土比族”和“红比族”。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薪阶层,他们主要使用土比索,而从事个体经营及对外经营的新阶层,他们主要使用红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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