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学者在讨论遗传学说在中国传播起点的时候,多是以1913年《进步杂志》所译载的《生命之解迷》为最早。对章炳麟相关作品的研究却揭示出,他在1900年发表的《儒术真论》和1902年修订出版的《訄书》中就有对于魏斯曼遗传学说和高尔顿祖先遗传律的介绍,这应当是近代中国传播西方遗传学说的更早作品。
关键词: 章炳麟;遗传学说;《訄书》;祖先遗传律
在中国近代西学东渐的过程中,生物进化论的传入及其影响受到后世学者普遍的重视,严复及其翻译的《天演论》一直是近代思想史研究中倍受关注的对象。生物进化论的理论基础是遗传学,人们要真正理解进化的原理就必须要具有一定的遗传学知识。那么西方的遗传学是何时传入中国的呢?它对于中国近代学术思想的建设又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这些都是在中国近代科学史研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1、中国近代遗传学传播起点之研究
对于近代西方遗传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冯永康2000年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遗传学发展大事记》一文中作了系统的介绍。在此文中,1913年《进步杂志》所译载的《生命之解迷》和同年上海广学会译出的《格致概论》因为首次在国内介绍了孟德尔的遗传学说而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在中国最早介绍有关孟德尔学说的资料”。《生命之解谜》用了专门一章、整整17页的篇幅,讲述了遗传的问题,着重介绍了孟德尔的遗传学说及其意义,认为“奥人梅氏对于此事研究最深,且示吾人以实验不可动摇之根据”。《格致概论》一书中,也提到“孟特尔则以遗传牌合法,用人为之选择而发达某种类,名之曰孟特尔法” [1]。
在1913年之后的资料中,冯永康也谈到了1914年周建人在《中华教育界》杂志上发表的《遗传说》,1915年秉志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生物学概论》,1919年陈寿凡的《人种改良学》等多篇文章或书籍在传播孟德尔遗传学中的重要贡献。谈家桢、赵功民主编的《中国遗传学史》一书中相关中国近代遗传学史的部分亦由冯永康撰写,所述的内容也是这样。

这些对于中国近代遗传学史的论述俱是以孟德尔遗传学的引入作为起点,但介绍孟德尔学说最早,却不一定是引入西方遗传学说最早。郭学聪曾注意到在1904年末《新民丛报》第3卷11号、12号连载的《余之生死观》中,谈了不少有关遗传的内容[3]。冯永康也发现,此时出版的一些期刊、辞典上可以见到零星的遗传学说的介绍[4]。但这些学说却因为是拉马克、达尔文、魏斯曼等人而非孟德尔的学说而未引起学者的注意。笔者以为,虽然我们现在的中学、大学教科书把孟德尔和摩尔根的遗传学作为西方经典遗传学的代表,但从科学史的角度看,在孟德尔遗传学传入中国之前,其它的近代遗传学理论或知识的传入,同样是值得关注的事件,因为它们也同样反映了国人对近代西方遗传学说的了解。何况在当代生物学史家恩斯特·迈尔等人看来,魏斯曼、高尔顿等人提出的遗传学说,在生物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笔者发现,在章炳麟1900年发表的《儒术真论》和1904年修订出版的《訄书》中就有对于德国魏斯曼遗传学说和英国高尔顿祖先遗传律的介绍。
2、章炳麟对遗传重要性的理解

《菌说》主要讨论进化论与人类的形成问题,其内容以及发表后修改、增补的部分又涉及到进化论、细胞学、微生物学和遗传学等生物学的几个重要学科领域。在《儒术真论》的手改抄清稿上有这么一段文字:
今夫庶物莫不起于细胞,细胞大氐皆球形,其中有核,核中液体充满,名曰核液。液分染色物、非染色物二者。凡细胞诸种,皆自原形质成立。原形质似卵白质,赫胥黎氏称之曰生命之本原。而卵白质无同化、增殖二力,原形质有同化、增殖二力。故威斯门氏明其有异,非化学家之观念也。夫质素相同,而作用有间,斯最足异者。
对于这一段文字,姜义华先生给出了正确的注释:“染色物、非染色物,今作染色体、非染色体。卵白质,今作蛋白质。威斯门,今作魏斯曼(A.Weismann,1834-1914)。章炳麟在这里,通过细胞学说的进展,说明了生物的生命活动基于细胞的物质结构,原形质的同化、增殖二力,完全不是神宰赐予” [6]。
张秀丽在硕士论文《章太炎与近代自然科学》中对这一段话给予了这样的评价:“章太炎介绍了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赫胥黎的原生质是‘生命之本原’的观点,对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否认生命是蛋白体存在方式的说法表示怀疑。[7]”
姜义华先生的解释是正确的,但他却没有注意到这一段话在中国近代遗传学传播历史上的重要价值。张秀丽的评价虽正确指出了章太炎所说的“原形质”为原生质,但说章太炎怀疑魏斯曼“否认生命是蛋白体存在方式的说法”却是没有根据的。那个时期赫胥黎(T. Huxley,1825-1895)认为是原生质而不是蛋白质是生命的物质基础,魏斯曼进一步对原生质和蛋白质的功能作了比较,指出原生质具有同化、增殖的功能,而蛋白质这样一种单纯的化学物质无此同化、增殖的功能。对此章太炎只是觉得惊奇,而并无怀疑之意。
要真正对章太炎所掌握的遗传学知识有所了解,得看他在《訄书》中的一段话。在他1902修订、1904年和1906年日本东京印行的《訄书》[1]重订本中,有一段非常重要的文字,见于《訄书·族制第二十》:
嗟乎!核丝之远近,蕃萎系焉(《传》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故父党母党七世以内,皆当禁其相婚,以血缘太近故也)。遗传之优劣,蠢智系焉。血液之袀杂,强弱系焉(言人种改良者,谓劣种婚优种,其子则得优劣之血液各半;又婚优种,其子则得优种血液八分之六;至七世,则劣种血液仅存百二十八份之一,几全为优种矣)。细胞之繁简,死生系焉(生物学之说,谓单细胞动物万古不死,异细胞动物则无不死[2]。然其生殖质传之裔胄,亦万古不死)[8]。
上引括号中的内容是章太炎自己以小字作的注。《訄书》中的文字,连章太炎的学生鲁迅都称难懂,上引的这段文字,在《訄书》的好多版本中都无注解。章太炎的再传弟子徐复在《訄书详注》中也只注出“核丝”、“蕃萎”、“袀杂”几个词。“蕃萎”为“蕃盛和萎谢”,“袀杂”是“纯一和混杂”,“核丝”为“细胞核”,其理由为:“细胞分裂时,出现许多纤微丝状物,称纺锤丝”。
在《汉语词典》中,“核丝”被解释为“细胞核中的丝条体,指血统”。这里的“丝条体”无疑指的是染色质或染色体。从这一点上来看,把“核丝”解释为“染色质丝”似更为合理些。从上引章太炎在《儒术真论》中曾论及“染色物”“非染色物”,我们知道章太炎是了解有染色质这种结构的,所以他所言的“核丝”更近于“染色质丝”。章太炎所说的“核丝之远近,蕃萎系焉”,意思是说以细胞核或染色质所代表的结婚双方血缘或遗传关系的远近,关系到一个家族未来的传衍是繁盛还是衰落。这正说明了章太炎在1902年前后已经对西方刚刚发展起来的细胞学和遗传学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西方细胞学与遗传学的发展过程中,是海克尔(E.Haeckel)1866年第一个宣称细胞核的作用是作为遗传的物质基础,到了1884年,又由O.赫特维奇(O.Hertwig)和E.斯特劳斯伯格(E.Strasburger,1844-1912)经过充分的研究后提出这个论点。明确阐述动物细胞有丝分裂现象的是德国学者弗莱明(W.Flemming,1843-1915),他1879年借助染色技术,发现了位于细胞核纺锤体中心部分的线状物或棒状物,他称之为“染色质”,在1882年出版的《细胞物质·细胞核和细胞分裂》中,他用“染色质”(chromatin)这个术语来代表细胞核的物质,把细胞分裂叫做“有丝分裂”(mitosis)[10]。章太炎所特别提到的魏斯曼,则在1885年提出了著名的“种质连续性”理论,魏斯曼对有机体作种质和体质的区分,指出种质是来源于父母的遗传并将来传至后代的不受机体影响的部分(相当于生殖细胞),体质则是在机体发育中得到表达的部分(相当于体细胞)。他不仅认为“遗传是具有一定的化学成份,首先具有一定分子性质的物质,从这一代到另一代的传递来实现的” [10],还在理论上预测了细胞减数分裂的存在及其中染色体数量的变化。这一点被鲍维里(Theodor Boveri 1862-1915)1888-1889年的观察所证实,鲍维里认识到在卵细胞受精过程中存在着父方和母方染色体的结合,并且这种现象是与遗传密切相关[11]。当然,只有到1903年沃尔特·萨顿(Walter Sutton)所提出的细胞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期间同源染色体的分离与孟德尔的遗传因子分离存在一致的想法在细胞实验中得到证实之后,染色体在遗传上的重要性才被生物学界普遍所认识[12]。
了解了这一段西方遗传学知识[3]发展的背景,再来看章太炎的这句话:“核丝之远近,蕃萎系焉;遗传之优劣,蠢智系焉;血液之袀杂,强弱系焉”,我们就会知道,当时他确实是了解到细胞核和染色质在遗传上的重要性的,而且认识到这种遗传血统的“优劣”,关乎于后代的智力,关乎于种族的强弱。当年严复在1898年译注《天演论》时谈到一些遗传现象的时候,只是说“此生学之理,亦古人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理也。”“此理所关至巨,非遍读西国生学家书,身考其事数十年,不足以与其秘耳。[13]”严复深知此“生学之理”(遗传原理)之难,所以只在《天演论》按语中对遗传与变异的现象加以描述,并未引入具体的理论来说明。但章太炎,则在《訄书》和《儒学真论》中的片言只语中,表达了他对此科学问题的理解。他说“《传》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故父党母党七世以内,皆当禁其相婚,以血缘太近故也。”这说明他了解到同姓不婚之原因在于近亲,近亲不婚之原因是对后代的生殖有不良的影响,他还知道近亲婚姻限制的范围是在父系、母系七代以内,不象古代那样只关注于父系同姓。
另外,上引文字小注中“生物学之说,谓单细胞动物万古不死,异细胞动物则无不死。然其生殖质传之裔胄,亦万古不死”这一句话,是典型的魏斯曼种质遗传学说的观点,这说明章炳麟是了解这一学说的。魏斯曼种质遗传学说在遗传学史上的重要性,现在得到生物学史家的充分肯定,章炳麟在1902年左右就了解了这一学说,并在学术的著作中加以讨论,确实是够早的了。
3、章炳麟对高尔顿祖先遗传律的介绍
“遗传之优劣,蠢智系焉。血液之袀杂,强弱系焉”。把人的智力高低,归因于遗传,把种族或种系的强弱,归因于优劣血统(即章所谓的“血液”)的混合程度,这是典型的近代优生学论调。由此知道章炳麟对英国高尔顿(F.Galton)提出的优生学(Eugenics)也是了解的。再细考一下,章炳麟在上引文字注解中引述“人种改良者”的几句话,即“言人种改良者,谓劣种婚优种,其子则得优劣之血液各半;又婚优种,其子则得优种血液八分之六;至七世,则劣种血液仅存百二十八份之一,几全为优种矣”。那也不是没有来历的,他所分析的不同世代的血统比例,分明是来源于高尔顿的“祖先遗传律”。

其含义指,就平均而言,双亲对后代提供总遗传量的一半,四个祖先对后代提供总遗传量的1/4,八个曾祖对后代提供总遗传量的1/8,依此类推,则个体获得的全部遗传量为。
显然,章炳麟在注言中所述的“人种改良者言”,描述的就是这个公式的逆推结果。第一代优劣婚配,其子得优种的1/2;再与优种相配,其子得优良的血统为1/2+1/4=3/4,也是6/8;总是与所谓的优种相配,那么到第七代的时候,所得优良血统就应当是1/2+1/4+1/8+1/16+1/32+1/64+1/128=127/128,恶劣血统只余1/128了。

章炳麟还用祖先遗传律的原理来进行历史上某些种族问题的讨论,对于一些人提出要进行胡汉种姓隔离的建议,他在《訄书·序种姓第十八》中说:“愚以为界域泰严,则视听变易,而战斗之心生。且其存者,大氐前于洪武,与汉民通婚媾。婚至七世,故胡之血液,百二十八而遗其一。今载祀五百矣,七世犹倍进之 [8]” 。也就是说,那些与汉族混居的少数民族后代,通过不断地与汉族人通婚,他们本民族的血统,已经所余不多了。这里的“百二十八而遗其一”的数字,显然亦是从高尔顿的祖先遗传律而来。以前为《訄书》作注的学者,可能并不了解这一点,所以读到此处时,都是存而不注。
4、章炳麟所讨论到的其它遗传问题
除了上述所引之外,章炳麟在《訄书》中讨论到的遗传学问题,还有不少。“胡蝶以争女也,而华其羽毛;鸡以争女,故生冠距[8]”一段,说的是动物与人类的性选择,所参照的当是达尔文1872年所著的《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一书中的知识。
“性犹竹箭也,括而羽之,镞而弦之,则学也。不学,则遗传虽美,能兰然成就乎?[8]”分析的是遗传与后天教养的关系。
“若夫童昏、嚚喑、焦侥,官师之所不材也,以实裔土。夫屏之裔土者,惧其传疾以败吾华夏之种,故蹙蹙焉淘汰之也。古之人,未尝不僭滥于赏罚。欲良其种也,则固弗能舍是[8]。[4]”这是用遗传与选择的原理来解释中国历史,或是用中国历史的材料来注释遗传与优生的方法。
当然,章炳麟《訄书》中所言,也有道听途说,真假混杂的内容。如自注语中有“凡负伤遗传,如狸犬或失其尾,则所产者亦无尾;人或堕指,其子亦无指;又骈指至六七者,或数代皆同。此则形骸疾眚,皆有遗传矣”这样的话。按语中也有“废疾负伤,若夫妇同疾,则必为遗传;若妇非跛眇,则幸可改良。凡改良之说,视此[8]”这样的内容。骈指遗传是不错的,但“负伤遗传”这样的经验不知从何处得来,这一点可能连持有获得性遗传理论的拉马克也未必同意。《訄书》印行广泛,章炳麟所转述的是非难辩的优生知识也跟着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未知当时人读至此节时有何议论?[5]
章炳麟从何处得来这方面生物学知识呢?据姜义华研究,1902年章炳麟再次流亡日本时,曾购得一批日译西学名著和日本人的著作,返国后精心研究。这批书籍中包括芬兰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E.A.Westermarck)的《人类婚姻史》和日本社会学家贺长雄的《族制进化论》,章炳麟的相关知识或许从此而来。

章炳麟对遗传问题的认识,对他的及门弟子周树人、周作人都有一定的影响。鲁迅在1919年所著的《我们如何做父亲》一文中,便讨论到“父母的缺点,便是子孙灭亡的伏线”。周作人在1912年《望华国篇》中论述遗传学:“一国文明之消长,以种业为因依……造成种业,不在上智,而在中人;不在生人,而在死者。……后世子孙,承其血胤亦必袭其感情……唯有坐绍其业,而收其果,为善为恶,无所撰别,遗传之可畏,有如是也。”
鸦片战争之后的西学东渐,基本上呈现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西方近代的各种学说和思想,通过多种渠道传入中国。很多的科学理论,本身就是处于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有的还是处于两种或多种学说的争论时期。以遗传学说而言,在1900年之后近二十年的时间内,有两种不同来源的遗传学说盛行于世并相互争论。一是以英国高尔顿、皮尔逊为代表的生物统计学派,它以研究连续性的遗传性状如身高、颅围、智力而见长;二是以英国贝特森、约翰逊为代表的孟德尔遗传学派,在1900年孟德尔遗传规律被重新发现以后迅速成长起来,它以研究不连续的遗传性状如眼色、血型、色盲等见长。由于后来孟德尔的学说经过摩尔根等人的发展而成为现代遗传学的基础性理论,所以高尔顿一系的“祖先遗传律”等学说就因为其错误而被抛弃了。但科学发展历史上,充满了错误的理论和假说,我们不能因为它们今天被否定,就忽略它们在历史上的贡献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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