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颁布了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较之以往,该新版本作出了诸多修改和调整,其中,条例新增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同时删去了“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的表述。
“后备干部”制度产生于1980年代初期,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迫在眉睫的新老官员正常交替问题,也是中共首次考虑制度性选拔接班人。
而后,“后备干部”成为了中共选拔官员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下,中共官方在官员选拔条例中删除“注重实用后备干部”的表述,引发外界对中共官员晋升途径的热议。

中共官场新生力量选拔制度变更引热议(图源:VCG)
针对此动态,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称,“条例鲜明提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党政领导官员,并对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人才及时进入党政机关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收罗英才。
在公众眼里,中共“后备干部”一直是颇具神秘色彩的群体。
什么是“后备干部”?
2003年,中共印发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提到,“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另外,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下一级正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副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副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在数量和结构方面,“后备干部”的数量一般按照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和副职1:1的比例确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中情况特殊的单位,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比例可以灵活掌握。
这之中,省部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当以50岁以下的干部为主体;45岁以下的“后备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一般要有1至2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要有5名以上。其他各级“后备干部”要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
另外,《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还提到了“后备干部”的任用。第七章第二十四条指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需从“后备干部”名单以外提拔的,呈报单位应当说明情况。第七章第二十五条明确,鼓励和支持后“后备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
而成为中共“后备干部”至少需要三个条件。
年龄是首要考虑因素。在“后备干部”体系中,省部级预备人才被规定在45岁到50岁之间,地厅级在40到45岁之间,而县处级在35到40岁之间。后备干部如果无法在预期的年龄段向相关的层级晋升,不但会失去后备的资格,还可能在等待晋升的道路上“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成为“后备干部”的第二个条件,便是政治忠诚度。
再者,官员自身的执政能力也是一大考核重点。作为中共政坛新生力量选拔的一大体制,“后备干部”制度虽然解决了新旧官员的交替。但自身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首先,“后备干部”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的评估报告,在此竞争机制下,官员的创新动力不足。
其次,由于“僧多粥少”,后备官员之间存在非此即彼的竞争。面对虎视眈眈的竞争者和无处不在的考察,后备官员往往趋于墨守成规,生怕因为行为出格而影响前程。此外,官场贪腐对官员成长路径亦有不小的影响。
在“僧多肉少”的情形下,官场上滋生了诸多“备而不用”的不满。
陆媒《瞭望》杂志曾披露,有些地方,真正从后备官员名册中脱颖而出,由“备”而“用”的干部不足15%,80%以上的后备官员被埋没在名册里。
针对“后备干部”制度,外界褒贬不一。
台湾中央研究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蔡文轩认为,东欧剧变后,中共能够屹立不倒并取得让西方侧目的经济发展,正是因为拥有“后备干部”这样的制度。这种制度保持了中共官员体系意识形态的统一性,能够避免诸多不稳定情形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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