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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城爆炸企业被起底 董事长员工曾涉多起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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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3月21日下午,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截至3月22日上午7时,该爆炸事故已造成死亡44人,危重32人,重伤58人,还有部分人员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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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化工厂发生爆炸(图源:VCG)

据3月22日消息,发生爆炸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曾在2017年1月24日因犯有污染环境罪而被法院判决罚金10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93美元),公司董事长张勤岳、原料供应科科长吴国忠均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天嘉宜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经营范围为KSS、80t/a3,5-二羟基苯甲酸等化工产品制造及销售。根据天嘉宜公司2008年5月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KSS项目生产过滤产生的残渣(废物编号S2)应交由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2012年年底,天嘉宜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供应科科长吴国忠却违规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化工残渣私自填埋。

根据举报,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江阴环保局)于2014年9月进行调查核实,并确定填埋疑似化工残渣物的地点;同年11月5日、6日,江阴环保局组织人员在上述两个地点挖出化工残渣共计124.18吨。

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长张勤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科长吴国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除了这起污染环境案件之外,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还有多名员工涉及刑事犯罪。2015年3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对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现金会计陆金龙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国家税款78,381.32元人民币,被处以罚金5万元的判决。

此外,记者还发现,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工人彭振金、陆德开还曾在2017年3月至5月间,在宿舍内出售、吸食冰毒,二人也分别于2017年获刑。

此外,爆炸事件发生后,网传视频显示,厂区被爆炸完全摧毁,核心区出现巨坑,现场有浓烟。 

据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涉事企业曾被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13项安全隐患。 

这13项中包括: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置情况和报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报警仪无现场光报警功能;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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