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2日,中国天津市政府网站发布任免信息,其中,穆怀国被免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穆怀国被查的具体原因还未披露(图源:VCG)

黄兴国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VCG)
通知下发的时间是2月11日。
2月26日,穆怀国还被免去天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委员资格。
1月16日,中共天津市纪委公布了穆怀国落马的消息。
资料显示,生于1959年的穆怀国,长期在天津任职。
1982年至2011年间,从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统计科干部步步升至天津市和平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12月,开始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5年2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据悉,穆怀国担任天津市“大秘”近4年。然而,2015年到2017年间,与其共事的一位市长、两位副市长均已落马。

尹海林已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图源:天津人防官网)

王宏江已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图源:天津政法委官网)
2007年12月到2016年9月,黄兴国先后担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与穆怀国共事一年多。
2016年9月10日,黄兴国被查。
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尹海林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规划局局长;天津市副市长。也与穆怀国共事一年多。
2016年8月22日,尹海林被查。
2013年3月到2015年12月,王宏江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与穆怀国相处仅仅10个月。
2017年7月,王宏江被查。
如今,穆怀国落马一个月后,其职务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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