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互联网巨头谷歌收到了一份来自布鲁塞尔的“天价问候”。
由于被认定垄断在线广告业务,谷歌又被欧盟罚款14.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14亿元),以惩罚他们采取的不当竞争手段。
这笔钱,让欧盟近两年给谷歌开出的罚单总额,攀升到了82亿欧元(约合人民币627亿元)。

据英国《独立报》披露,这笔罚款是针对谷歌和其他企业签订的“霸王合同”----当这些企业想要利用谷歌的技术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搜索功能,他们必须要签署这样的协议。
协议内容指出,企业在使用搜索技术时,可以附带上谷歌的AdSense广告功能,在自己的网站上植入广告。
但与此同时,谷歌要求,这些企业不能在搜索结果页面上放置谷歌竞争对手的搜索广告;企业必须要为谷歌的广告留出“黄金位置”;如果企业们想要改变对谷歌竞争企业广告的发布方式,他们甚至要写出书面申请,递交给谷歌。
“谷歌用这些方法,让自己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高枕无忧。”在本周三(3月20日)做出罚款的决议后,欧盟竞争委员会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Magrethe Vestager)说道,“这种做法他们持续了10年,但这已经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条款。”

欧盟专员维斯塔对罚款作出公开表态
此次欧盟的这笔巨额罚款,占到了谷歌2018年总营业额的1.3%,但却是谷歌“罚款单”上数额最小的一笔:据BBC的资料显示,2017年1月,谷歌由于用“不当方式”向用户推送购物服务,被欧盟罚款24亿欧元;一年之后,由于非法将其开发的安卓操作系统和其他一系列要求捆绑在一起,谷歌又被罚了43亿欧元。
此次罚款之后,谷歌作出妥协,承诺安卓手机运营商再也不用提前安装谷歌搜索引擎和浏览器app,才能运作手机了。而巧合的是,在周三罚款决议被欧盟敲定的同一天,谷歌做出了上述的承诺。

但投诉谷歌的企业之一----Fairsearch公司的代理律师托马斯-文杰(Thomas Vinje)仍然不太乐观:“如果不采取更强有力的执法,单单靠罚款,很难改变谷歌的所作所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