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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获一特殊罪行 与周永康妻儿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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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3月23日,据中国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河北发布”消息,河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庆恩(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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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腐高压不减

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陈庆恩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析称,从公开报道和资料来看,落马官员本人涉嫌或被判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情况并不多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6月,周永康妻子贾晓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罪名中就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同月,湖北省宜昌市中院对周滨案公开宣判,其罪行中也包括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法院判决显示,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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