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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教授兼任陆企独董 教育部:有违法之嫌

台湾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日前在立法院质询教育部时,质疑台湾大学教授李存修疑似在中国大陆企业担任独立董事一事,教育部在当地时间3月25日回应,经初步查证,证实李存修有兼职事实,征询陆委会后确有违法之嫌,会要求台大处理。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于3月13日质询教育部时提出质疑,认为台大财金系教授李存修自2011年起至今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但该公司背后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百分之百控制的公司,公立大学教授兼职中国企业董事已明显违法,要求教育部彻查。

对此,教育部次长刘孟奇表示,经教育部初步查证,在该企业3月的资金公开说明书上的确有列名李存修为独立董事一职,经征询陆委会过后,认为有违法嫌疑,待陆委会正式来函后,将转请台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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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授兼任陆企董事争议不断,前教育部长吴茂昆亦曾身陷风波(图源:中央社)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仅有第23条及第33之3条针对两岸学校招生、缔结联盟等事项有所规范,但并未准许公立大学教授可兼任中国大陆企业董事,且在“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中有规范公立大学教授可兼职的企业仅台湾企业、明确排除中国大陆之企业。

对此,台大也在3月25日作出回应,台大表示针对李存修一案已有所了解及掌握。而台大类似案件均依台大组织规程第47条及教师惩处要点第2条所定程序处理,属大学自主范畴。校内的调查小组已依法定流程进行,台大将依据大学自主精神,兼顾法、理、情,妥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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