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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跨省任职 广东本土高官林少春北上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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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3月25日,中共官方发布消息称:林少春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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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人事变动引关注(图源:VCG)

林少春1962年生人,官场的“60”后代表,广东汕头人,仕途经历也均围绕广东,是“本土派”代表性官员。

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的林少春,并非政法系统的“科班”出身的官员。2017年2月至3月期间,林少春曾被任命为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7年3月,林少春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1978年至1982年,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2年至1988年,中科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科院广州分院助理工程师;

1988年至1992年,广东省监察厅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8年2月至1990年7月,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92年1995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其间:1993年7月至1995年3月,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年至1997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7年至2000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年至2003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年至2004年,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年至2008年,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至2012年,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至2015年,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5年至2017年,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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