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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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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免去周波的上海市副市长职务;

任命吴薇、龚祖英、周景泰、魏蕊、宋妍为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富荣为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毛放为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市十五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伏中哲为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任忠鸣为市十五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越让为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有方为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市十五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于广辉为市十五届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委员;免去王爱芬的市十五届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赵福禧为市十五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市十五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王平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吴金城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陈鸣波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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