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独派”的终极追求是“正名、制宪、建国”,追求的是在法理上摆脱“外来政权─中华民国”的统治,以“台湾共和国”的全新面貌面世。不过,无论意识型态为何,都很清楚这条路走不到“彼岸”。
不过,蔡英文政府却试图另辟蹊径,“建国”不成,“僭国”可否?除了透过去中国化、转型正义等种种努力外,最新的努力是透过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法限制可以预见的未来会出现的“政治协商”,先一步消灭“过去的中华民国”,让“中华民国台湾”浮出,以法律建构“独台”假象。但只要稍微剖析,就可以知道这样的假象“基础”并不牢靠,不但欺人,还是自欺。

蔡英文透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让试图让“中华民国台湾”浮出(图源:台湾总统府提供)
比“修宪”还难的门坎说明一下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于当地时间3月28日召开记者会说明的修法“精要”,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涉及两岸“政治协商”的部分皆适用,包括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提出未来执政后可以讨论的《两岸和平协议》以及投入2020年台湾总统大选国民党初选的朱立伦提出的《两岸和平宣言》皆适用。
第二、两岸政治协商前要先提出草案,经过台湾立法院2/3立委出席、出席立委2/3同意,才能根据草案版本展开谈判协商;协商完成的版本,须再送回台湾立法院讨论,经过3/4立委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始为通过;台湾立院通过的版本需再经过公民投票程序,有效同意票要超过“投票人总额的半数”才算通过,通过后才能签署、换文。
第三、“两岸政治协商”通过门坎比“修宪”还难,“修法通过并长期适用”的话,等于宣告“和平统一协商”死刑。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说明“三道防护网”
不过,对于熟知台湾立法院议事运作的人来说,就可以知道民进党的图谋其实架构在非常薄弱的基础上,关键在于“法律修正案”与“宪法修正案”的门坎不同,以及立法院的政党席次“现况”是随着“最新民意”而变化,一次选举结果,可能就会产生变化。
民进党的心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法律修正案”必须合先叙明。根据台湾立法院的规定,“法律案”的提出必须经过16名立委(其中1名为提案立委)
联署或经政党立法院党团同意后提出,但“修宪案”必须有1/4以上立委联署(31名以上)
才能提出;“法律案”经立法院过半数同意后通过,“修宪案”要经3/4立委出席讨论、出席立委3/4同意后通过,通过的修宪提案公告半年后实施公投,获有投票权人1/2以上同意后通过。
因为“法律案”提案门坎低,民进党目前在台湾立法院有过半席次优势,实情是任何“法律案”的通过与修正现况是“任我修”,所以才会有《党产处理条例》、《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以及“一例一休”的一修再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也是如此,所谓的“三道防护网”基础并不牢靠。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可以得知民进党自身对于2020年的选举相当心虚。
民进党的心虚从何而来?
一是如果是在走在“建国”的大道上,“修宪”当是不二法门,但民进党自己清楚,这条路就如同陈水扁自己说的“(台湾独立)办不到就是办不到”,这也是为何民进党立委人数虽然足以提出“修宪案”,却始终慎而重之,因为“地动山摇”的后果是民进党与台湾人民无法承受的,只能退而求其次“僭国”,透过修法让“一中概念的中华民国”未经修宪就被“中华民国台湾”取代。
二是2020年的选举除了台湾总统大位谁属之外,立委选举也在其中。《两岸人民闗系条例》的“任我修”固然是虚的,但在选举场合中呼喊“民进党立院席次未过半,台湾就会被国民党卖了”却是实的,仍能产生一定动员效果。
在“讨厌民进党”仍可能是2020年台湾的选举大势时,民进党只想靠此“险招”试图维系其执政或立法院多数,却可能埋下今后台湾立法院法律“任我修”的恶例,甚至台湾政局、两岸长期不稳定的“定时炸药”,只为一党的“台湾价值”,其对“民主进步”的解读如此,不禁让人有“一代人不如一代人”的唏嘘。
民进党上下皆说高雄市长韩国瑜是“卖台贼”,实则民进党才是“偷国贼”,“卖台”更是当之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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