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港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但商界人士对内地法规并不熟悉,对相关条例感到担忧。港府为完善草案内容,已再次作出修订,剔除当中9项与有关商业类别的罪行,并把引渡罪行的门坎由判入狱1年或以上,提高至判监3年或以上的公诉罪行才应用。
有法律界人士不满港府修例的举动,认为港府的做法有偏袒商界之嫌。而泛民主派不满港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及偏袒商界,因此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联同民阵于3月31日,发起游行反对修例,并指游行人数达1万2千人,而警方则估计高峰期约有5200人参加游行。

泛民主派要求特首林郑月娥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下台 (图源:新华社)
游行于下午3时于湾仔修顿球场起步,终点定于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集会。这次游行多个泛民主派政党及8个专业团体,例如法政汇思、保险起动、及进步教师同盟等都有参与。泛民主派在游行中有多项要求,包括要求特首林郑月娥下台、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下台及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等。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指,《逃犯条例》比23条的影响更大,认为全香港人都应关注事件。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认为这次游行是给林郑警告,不应逆民意而行,更指林郑应立刻撤回修例,否则将发动民众包围立法会。
游行期间,有人民力量成员在公民广场摆放多个染上红色的馒头,并将馒头掷向中国国徽及焚烧林郑的相片。及后,警方到场维持秩序,示威者却反包围在场警察,情况一度混乱,最终毛孟静上前为双方调解。岑子杰批评行政署屡次为示威制造混乱,他指是次游行并没有示威者手持“港独”,但行政署却依旧为其他示威者行为报警。
这次反《逃犯条例》游行,是继2018年的十一游行及元旦游行后,近半年民阵发起的3次游行。无独有偶,3次游行都有港独人士参与,并高呼“香港独立”。在十一游行中,有港独组织“学生独立联盟”及“香港民族阵线”高举港英旗及香港独立旗帜,及高呼“香港独立”及“Hong Kong is not China”。
在元旦游行中,有“港独”人士手持“港独”标语强行进入公民广场,途中更导致2名保安人员倒地受场。有“港独”人士在集会负责人的同意下,高呼“香港独立合情、合理、合法”。在反《逃犯条例》游行中,学生动源、学生独立联盟成员挥动“香港独立”旗帜,成员钟翰林更手持大声公高呼“香港独立”。
林郑对游行有人散播“港独”响应,认为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士,往往利用这些公众活动来鼓吹“港独”,港府对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破坏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的行为是不会有半点容忍。
事实上,香港作为言论自由的社会,市民以和平有序的方式表达自身意见是不存在任何问题,而港府及社会亦欢迎公众表达多元意见,让法例更为完善。而港独人士屡次在不同游行中散播“港独”,不但让讨论的议题及要求失焦,分裂国家的行为不但令社会再次撕裂,更会蔓延社会不和谐的风气。
而游行人士屡次容许“港独”人士参加游行及借出平台发表“港独”言论,这明显是于理不合。泛民主派人士应多作检讨,不应再让相关人士“有意或无意”散播“港独”。
对于《逃犯条例》引起争议,有参与游行人士认为,修订《逃犯条例》一旦成功,将令香港失言论、新闻自由,亦破坏香港一国两制。毛孟静更考虑呼吁市民于草案首读时围堵立法会。
港府表示明白就移交逃犯的议题上有不同意见,将努力解释修订建议的内容。保安局强调,这次修例建议非专为某一个别司法管辖区而设,亦不会影响任何现时移交逃犯长期移交安排的协议。事实上,这次修例的范围包括中国内地、台湾、澳门及未有长期安排的地方等,并不是专为中国内地而设。对于被指偏袒商界,林郑指剔除的罪行并非全与商界有关,而是与个人行为有关。
《逃犯条例》将在4月3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后将成立法案委员会展开讨论及审议。届时,相信有泛民主派大士号召市民包围立法会,对于和平理性表达的意见方式绝对没有问题,若示威行动再涉及“港独”,则明白示威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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