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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酒案 庭审不足1小时张隽勇判囚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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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及陈兵4名内地维权人士,2016年因自制「铭记八酒六四」海报被捕,遭控「寻衅滋事罪」。他们被拘押近3年后,昨起陆续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审。继符海陆于昨日被判囚3年、缓刑5年后,张隽勇于今日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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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隽勇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互联网)

家属在社交媒体透露,「今天张隽勇的庭审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判三缓四。」

2016年5月,4人自制海报「永不忘记,永不放弃,铭记八酒六四----27年记忆陈酿酒非卖品」,并在网上公开,以纪念89六四事件27周年,之后被刑事拘留,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成都市检察院要求当地警方进行补充侦查,至去年3月24日,将案件转到成都市中级法院,提出公诉,但迟迟没有开审。日前有消息指当局又已将控罪改为「寻衅滋事罪」,最高只会判监5年,而案中有3名被告已向当局「妥协」,在扣减被关押的时间,可望很快可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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