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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老太800元被盗小偷无力赔偿,民警自掏腰包“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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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解盗窃案嫌疑人指认现场时了解到被偷的是一名以拾荒为生的独居老太,而嫌疑人又无力退赃,浙江丽水市公安局两名民警自掏腰包,以“退赃”的名义资助老人800元。

去年,丽水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嫌疑人林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交代曾在宁波象山县入室盗窃800元。日前,丽水莲都区公安分局民警张鹏、叶晟押解林某前往象山指认现场。

案发现场是县城一出租房,被偷的是76岁的胡老太。她是重庆人,老伴过世后随务工的儿子来象山,租房独居,她眼睛有残疾,视力极低,靠拾荒度日。

“老太太以拾荒为生,每天只能攒几块钱,穿的鞋都是捡来的,800元对她来说就是一笔巨款。”4月3日,张鹏告诉记者,因为林某没有积蓄,偷来的钱也已挥霍一空,无法赔偿,他和叶晟做完笔录凑了800元递给老太太,说是追回的赃款。为让老人相信,还故意让她在“领取单”上签了字,其实“领取单”是此次现场指认工作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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