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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店绿卡员工申请入籍被拒 就为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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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用大麻虽在少数几州已经获得合法,但在联邦法律仍属非法。出生于萨尔瓦多,婴儿时期随家长移民来美,13岁便取得绿卡的合法移民巴瑞托斯(Oswaldo Barrientos),由于在科罗拉多州大麻零售店工作,参加公民面试时被移民官详细盘查,两周之后收到移民单位信函告知入籍申请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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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开始,医药用大麻在科罗拉多州获得合法化,娱乐用大麻也在2014年变成合法。(TNS)

包括「移民法律资源中心」(Immigrant Legal Resource Center)在内等非营利咨询机构,过去这段期间以来都对合法移民提出警告指出,当心从事大麻产业工作可能在申请入籍时遭拒问题。

从2000年开始,医药用大麻在科罗拉多州获得合法化,娱乐用大麻也在2014年变成合法。不过,在科州合法从事大麻工作的合法移民,现在却发现申请入籍的「美国梦」面临破灭,更害怕出入境时会遭到拘留。

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ABC News)报导,由于联邦法律架构下大麻列为非法,不管是国土安全部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等联邦政府单位,都要根据联邦法律行事。

巴瑞托斯接受访问时说,29年前随着母亲移民来美,13岁那年拿到合法居留权,届满30岁之后,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应该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他说,去年秋天参加公民面试时,没想到移民官突然针对他在科州大麻零售店工作详加盘问。

他表示,从一开口答复移民官关于在大麻零售店上班的问题时,「我就已经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了。」

巴瑞托斯说,如实回答自己的工作状况,等于在面试过程中坦承自己从事非法活动,也承认自己知道大麻是非法的,却明知故犯。

巴瑞托斯表示,虽然没有遭到任何罪名起诉,可是在面试后两周,却收到移民单位信函告知入籍申请已经遭拒;他说,信中说明他申请入籍未能过关的理由是因为在大麻业工作,证明他这个人缺乏「良好的品德」(good moral character)。

他说,母亲2014年被诊断出皮肤癌第三期,是促使他加入大麻业工作的原因,希望医疗用大麻能对母亲的病情带来帮助。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发言人黛博拉‧坎能(Deborah Cannon)发表声明指出,移民局只是依法办事。

声明中写道,根据联邦法律规范,大麻属于非法,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身为联邦政府机关,必须遵守联邦法律规范;虽然某些州法可能容许医药用大麻,但最高法院仍维持商事条款( Commerce Clause)架构下的国会权力,禁止大麻持有与散布,尽管某些州法已经对于这些行为已经放宽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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