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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书记儿子建房违占近3亩水田,湖南攸县多名干部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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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消息,社区书记的儿子建房,国土所违规多批面积,社区书记“批少占多”,实际违法占用水田近3亩,超出标准10余倍……湖南攸县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一起宅基地“批少占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多名干部被追责。

据通报,2015年11月,攸县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香明之子刘某,违规获得使用面积为181平方米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批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大大超过湖南省规定的不超过130平方米的标准。2017年3月,刘香明在为其子刘某建房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批少占多”,审批181平方米,实际违法占用水田1794平方米(约合2.691亩),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时任联星国土中心所工作人员周寿乐、彭归田,原上云桥镇政府城建办工作人员陈卫东、文秋华,对违规超面积批复宅基地负有直接责任。时任联星国土中心所所长谢志远,对审批把关不严、巡查不力,造成较大损失。上述5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香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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