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华侨、法学家邵子平,因获中国大陆身分证而遭台湾内政部除籍。
邵子平扬言控告台湾移民署,并要提出行政救济。
针对此事,台湾陆委会表示,由于邵子平已取得中国大陆的合法身分,应当以大陆人的身分提出入境台湾的申请;若邵氏对于台湾内政部的行政处分有所质疑或不满,可依台湾相关法律提出行政救济。

法学专家邵子平(右)因获中国大陆身分证,而遭台湾相关单位注销台湾户籍,其表示不满并欲提出行政救济 (图源:南京大学拉贝与国际安全区纪念馆官网)
现年82岁的邵子平,父亲为民国时期外交官邵毓麟,其于12岁时离开南京前往台湾。
1996年从联合国人力资源与法规部门退休后,自2003年起即定居北京。
2018年10月他寻获目前已知最长的记录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马吉影片”、并协助促成《拉贝日记》公诸于世。
综合媒体报道,邵子平是因为已办理中国大陆身分证,且持大陆相关证件赴台而被台湾有关部门发现,3月时即遭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废止其户籍。
邵子平质疑台湾政府的相关做法有违宪之虞,表示将对台湾移民署提告。
邵氏表示,他原有的选举权、健保、退休金等相关福利都因除籍而无法获得。
据台媒《中央社》报道,邵子平已经取得中国大陆身分,因此台湾内政部于2019年3月间已经依《废止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户籍作业要点》的相关规定,通报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依权责办理,并同步通知相关机关,万华区户政事务随后于3月18日废止邵子平的户籍登记。
台湾陆委会表示,由于邵子平已拥有中国大陆的合法身分,因此未来应以中国大陆人民身分依台湾相关法律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许可后才能入境台湾。
假若邵子平对台湾内政部日前所为之行政处分,有所不服,得依台湾的《诉愿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提请行政救济。
台湾陆委会强调,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规定:“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即依此授权规范两岸人民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的特别立法。
陆委会并指出,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台湾人民不得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或领用其护照。
违反者,丧失台湾人民身分及其在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惟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陆委会表示,该法的立法目的系基于维护台湾整体的安全及利益,及避免人民形成双重身分,造成权利义务重迭或冲突。
台湾内政部长陈宗彦也表示,只有在台湾设籍,才可以依法享有投票权、健保等基本权益,没有户籍就没有相关的权益。
陈宗彦强调,“不可能会有领有中国大陆户籍、拿中国大陆的旅行文件,还可以来台湾享有相关权益的事情发生。
若要恢复户籍,必须先注销中国大陆的户籍,且要经过台湾海基会的认证”。
陈宗彦强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是今天才定的,身为民主法治国家的国民本就应该守法,其并呼吁台湾民众在进行两岸的交流时,应在相关法律规范下进行。

不只邵子平,中共十九大人大代表卢丽安也遭台湾注销户籍 (图源:上海市台联会网站)
此外,台湾的两岸关系专家、台湾淡江大学教授张五岳也认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允许双重户籍,若台湾没有将邵子平除籍,“才是违法”;台湾网红486先生在其脸书(facebook)
上评论该新闻并表示,“赞成台湾单一国籍,有绿卡的就必须放弃台湾国籍”,还认为“没有哪一个立委跟政党敢,因为涉及自己利益”,邵子平一事衍伸出的相关话题亦引发台湾民众热烈讨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