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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9人均获罪,各被告亦各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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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法官陈仲衡今(9日)下裁决,“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全部罪成,各被告亦各有罪名成立。法官押后至下午听取求情,全部暂准保释。

“占中三丑”戴、陈、朱共同被控一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指他们3人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串谋在中环或附近公众地方造成非法阻碍。

戴、陈、朱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及锺耀华共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一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指上述7名被告于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间,分别在金钟添美道,煽惑他人非法阻碍添美道的公众地方及道路。

黄浩铭被控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一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即煽惑他人阻碍分域码头街的行车道。李永达则被控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即煽惑他人阻碍夏悫道的行车道。

控方指戴、陈、朱等三子早于2013年已有所行动,不但公开宣告违法的占中行动,更精心选址市中心区,图以造成阻碍以迫使政府回应其普选诉求;三子又屡次公开介绍及呼召群众参与违法行动,直至后来占领行动开始,三子亦与其他被告继续煽惑示威者堵塞道路,致令公众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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