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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法重罚违规陆资 陆委会:欢迎陆资投资立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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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于当地时间4月9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之1修正草案,将未经许可赴台投资的陆资罚锾提高到新台币2,500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台湾陆委会表示,修法是为遏止陆资违规投资,影响台湾商业市场秩序。而本次修法对合法陆资并无影响,台湾政府欢迎陆资来台投资的立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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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通过修法,针对违规赴台投资的陆资,提高罚则。大陆OTT平台“爱奇艺”日前被指称透过代理商,在台湾违规上架(图源:VCG)

台湾本次修法针对未经许可赴台投资的陆资,罚锾金额由新台币60万元提高至2,500万元。若配合其他违规行为,罚锾金额也从新台币30万元提高到250万元。同时考量陆资赴台投资若有轻微违规情节,增订主管机关得先限期命其改善,若已完成改善者,则免予处罚的规定。

台陆委会表示,本次修法是针对陆资未经许可来台投资,和其他违规行为裁罚规定的通盘检讨修正,赋予主管机关依违法情节轻重和比例原则进行裁处。

台陆委会指出,适度提高罚锾,完善法制规范,是为了遏阻陆资违法投资影响台湾正常商业运作及证券市场秩序,营造安定有序的投资环境。

台陆委会重申,台湾政府欢迎陆资来台投资的立场没有改变,本次修法对合法陆资并无影响。台陆委会进一步说明,本草案经台湾总统公布施行后,将由经济部及金管会依违法情节轻重,及对国家、社会影响程度等,分别订定裁罚基准,以利适用。未来对于具体个案裁罚时,也将充分考量修法意旨,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裁罚基准规定,核定适当的裁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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