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辽宁贿选案惊动中南海 涉案副省长被判刑

声明:本文转载自 「苹果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时间4月9日,中国官方通报,北京三中院公开宣判惊动中南海的辽宁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对被告人刘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刘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通报称,2011年至2013年1月,刘强为当选辽宁副省长,利用担任抚顺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采取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