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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配图”是视觉中国造成的黑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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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大陆的图片素材交易平台“视觉中国”,正在诠释着近期在大陆靠口碑火起来的一部台湾电视剧的名字——我们与恶的距离。

在众多大陆官媒及数量庞大的自媒体看来,视觉中国简直作恶多端到罄竹难书,以至于在新华社说它“犯了众怒”之后不到12小时,天津市网信办就约谈视觉中国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随之而来的,是视觉中国暂时关闭网站,股价开盘跌停。

4月12日的最新消息是,天津市网信办已经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中国国家版权局也表示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而这一切的起因,是那张被全球网友关注的黑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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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的客服曾表示购买后才可使用这张黑洞照片(图源:Getty)

人类第一次看到黑洞的真容,爱因斯坦又一次对了,如此大热点,官媒与自媒体当然要跟进。可正当网友们沉浸于“黑洞PS大赛”的欢乐中,有人发现黑洞照片已经被视觉中国声明了版权,去咨询视觉中国的客服,得到的答案也是“购买后才可使用”。

可根据常识,这种“属于全人类的科学成果”,不是应该对所有人开放吗?

中国科学院院士武向平证实了网友的猜测:黑洞照片来自事件视界望远镜(Event Horizon Telescope)的拍摄,全世界都可以使用,只要标注是哪来的就可以。

4月11日,视觉中国发表声明,表示“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尽管不是独家,但仅限于编辑用途,不能商用,自媒体使用或被追责。

网友对这个解释并不买账:“刚刚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更何况有陆媒询问了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简称ESO),对方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犯了众怒,自身又露出马脚,历史经验告诉人们,这大概率是祸不单行的节奏。恰如不久前江苏响水爆炸事件牵连出“防记者经验”,视觉中国还有比“黑洞”更致命的问题。

有社交网络“大V”发出了“国旗国徽也是贵公司的吗”(视觉中国的网站显示中国国旗、国徽的图片同样是“版权所有”,需要“购买后使用”),“共青团中央”微博迅速出手转发,新华社官微接着发问“咋啥都是你的”,《人民日报》也在官微跟进评论,质问“视觉中国的著作权是否真成立?平台有没有净化版权池?商业模式是否经得起推敲?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

将国旗、国徽、共青团团徽等图片的版权“据为己有”(不是拍摄的照片,就是中国国旗、国徽、共青团团徽的完整图片),这不仅是法律上有问题,更是明显的“政治不正确”,两大官媒与共青团的诘问像是打开了“官方认证”的闸门,自媒体们“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的情感宣泄犹如江水决堤,纷纷吐槽“多少自媒体活在视觉中国的恐惧中”,并在图片位置放上只有“不敢配图”字样的空白图。

这种恐惧并不是因为需要为图片版权付费,而是视觉中国长久以来被诟病的依靠“恶意诉讼”来盈利:官媒、自媒体或企业机构往往是因为疏忽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图片,视觉中国在精心收集证据后,直接索要天价赔偿且不接受删除图片,逼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年度购买协议。而视觉中国通过这种方式获利远高于售卖图片素材,甚至成为某种更像是专业碰瓷的“商业模式”。

所有的一切汇集起来,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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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媒体人吐槽最多的是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图源:VCG)

视觉中国真的是一个作恶的“黑洞”吗?维护图片版权本是正当行为,但视觉中国触犯众怒的地方至少有三条:“发现侵权时不维权而是‘等鱼养大’,明显是将索赔当作重要收入来源;索赔金额高,且不仅仅是针对侵权图片赔偿,同时还绑定要求对方签长期合作;将没有独家授权的图片也放上网站打上水印,充作版权图片,虚张声势。”

据一些大陆媒体从业者透露,从视觉中国保留证据的标准流程来看,其每次出手,意味着一定是“盯了你很久”,有时一次通知对方需付费的侵权图会有上千张,每张开价1万到5万不等,且必须签第二年的年度购买框架协议。“然而,最终双方协调的结果是,其中只有20多张符合正规程序需要赔偿——其中有很多图片,视觉中国并不能提供作者授权。”

也就是说,视觉中国维权的过程中少不了“连蒙带骗”、“鱼目混珠”,而且最终的目的是要让你签署图片库购买协议。就像此次的黑洞照片,明明是基于CC4.0协议(即所有人不需要申请授权,只要标注来源,即可免费用于非商用用途),但视觉中国说它“通过合作伙伴”获得授权,如果媒体从业者真的信了这话,免不了乖乖的购买图片库,以防日后吃官司。

而视觉中国将没有独家代理权的图片放入资源库,一方面并不侵权,如果“成功误导用户支付购买”,那就赚了;另一方面,以后向侵权机构索要赔偿时,也能将这些图参入其中,增加侵权图片的数量和总数额。

这也正是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的核心观点:著作权要保护,但“维权碰瓷”不可纵容。

然而指责永远是容易的,更需要追问的是症结背后的真问题。应该看到,使用维权手段索取高额赔偿的图片代理商其实不止视觉中国一家,此前被声讨较多的还有全景视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指责视觉中国,摄影师们大多展现出力挺的态度,这大概是因为“没有一个摄影师能接受自己的图片被不注明来源地随意使用,特别是在被长期多次侵权的经历之下”,即便他们同样对视觉中国的维权手段“很不认可”,但依然“不会因此改变对视觉中国的评价和后续合作”。

那么,既然存在完全没有道德风险的“收购-售卖图片”的商业模式,视觉中国等图片素材平台为什么需要用这么多的“旁门左道”来索赔获利,且这种牟利手段成为了行业普遍现象?

有业内人士向媒体透露,在此之前也有其他图片社只正常推销卖图,但销售情况并不乐观。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国内“大部分使用图片的人尚未建立起图片版权意识,各社交内容平台侵权图满天飞。而即使到了今天,要让运营内容账号的人为每篇文章付出图片购买费用,也少有人能够接受。”

对于视觉中国等图片交易平台来说,“以诉带销”,借助维权手段来增加长期客户订单量,几乎是唯一获得高收入的办法。“这是在人们普遍版权意识极度缺失的大背景下,最终催生形成的一种畸形行业形态。”

更有评论指出,除了图片平台,字体、办公软件等主营业务为版权收费的企业,营利方式也大多如此,“区别只在于,谁更流氓,在细节操作上更大胆妄为”。

更何况,即便对于这种维权方式再不耻,法院的判例也表明在目前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之下,法院更倾向于支持图片平台,说明视觉中国等图片平台的操作基本都在法律框架内(当然,将没有版权的问题的图片混入其中找人索赔是另一回事)。

如果目前的法律在图片版权纠纷的取证、裁量标准上有所偏颇,则更需要法律层面的解决之道,比如由中国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尽快推进著作权法的修订等,这样也更符合中共近些年来反复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而不仅仅是用网信办督导组进驻的行政手段。

而对于那些群情激愤的“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的媒体人或相关行业人员来说,当初被视觉中国“找茬”的时候敢怒不敢言,大多也是因为自身法律知识不充足,没能抽出精力去核实、多次沟通甚至打官司。如果多几个“硬气”的媒体人,视觉中国等机构也不会将“碰瓷”练就的得心应手。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成本与金钱成本去走司法程序,但至少应该认识到需要扛起更多责任的是自己,而不是仅仅在官方出手后高呼“青天”——迷信行政力量的危险在于,你永远不知道有一天自己会被怎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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