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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一判决书惊现317处错误60亩地变2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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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12日揭露,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出具的一份33页的民事判决书中,竟出现多达317处笔误,平均每页出错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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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判决书中,页面上红色的更正笔记看上去密密麻麻。(华夏时报)

在判决书中,除了出现标点符号、病句等低级错误外,机构名称、涉案金额等内容也错得非常离谱,将「38891407元」判成「38891407万元」,几千万债务瞬间上升至天文数字,但利息「59.1407万元」却写作「59.1407元」。

此外,判决书中还将60多亩土地写成20万亩,令涉案土地直接横跨四省。而债权人「工行五一路支行」,在判决书中被张冠李戴,被写作「建行五一路支行」。

报道称,判决书事关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从原告金霞公司提供的这份判决书中看到,笔误已经用红笔进行过更正,不少页面上的红色手写笔记看上去密密麻麻。

旧事如今再被重提,湖南高院13日则回应称,案件在二审期间,发现判决书存在诸多文字错误,已于2015年11月10日以补正裁定的方式对该判决书中的23处(含重复出现的)错误予以纠正,同时启动了问责程序,对承办该案件的法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登门向当事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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