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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一产品做出反倾销初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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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直径12英寸至16.5英寸钢轮做出反倾销初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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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出席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听证会(图源:新华社)

美国商务部4月17日宣布对来自中国的直径为12英寸至16.5英寸的钢轮进口的反倾销税调查做出肯定的初步裁定,发现中国的出口商已在美国倾销某些钢轮,利润率从38.27%到44.35%不等。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额约为8720万美元。

美国商务部计划在7月2日左右宣布最终决定。如果商务部的最终决定是肯定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在8月15日左右进行最终伤害裁定。

公开报道显示,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英寸至16.5英寸钢轮做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率为58.30%,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率为293.27%、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为58.3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7月1日对本案做出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716.90.5035项下产品及8716.90.5059项下部分产品。

在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均存在为规避肯定性反补贴初裁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

2018年8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英寸至16.5英寸钢轮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8年9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12英寸至16.5英寸钢轮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总额约73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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