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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锁定华为 台公布危害资安产品禁用原则避提“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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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界质疑是针对华为、中兴等中国大陆资讯产品而制订的台湾公务机关资讯安全产品使用原则规范,在经过长达3个月的“文字修正”后,终于在当地时间4月19日,由台行政院正式发布“各机关对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该规范字里行间刻意避免直接提到大陆、陆资等“关键字”,但仍写着“主管机关应基于国家安全、国际情资分享、潜在风险及冲击分析等因素”,核定“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的厂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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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kata

据了解,台湾在2019年1月1日施行《资通安全管理法》,其中第5条第1项规定,“主管机关应规划并推动国家资通安全政策、资通安全科技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及资通安全整体防护等相关事宜,并应定期公布国家资通安全情势报告、对公务机关资通安全维护计画实施情形稽核概况报告及资通安全发展方案”。有鉴于此项规定,台湾行政院原计画在1月31日公告台湾“各公务机关使用陆资产品处理原则”,但因相关规定用词显有针对性,民进党政府为避免外界产生“逢中必反”的刻板印象,对相关规范进行文字修正,直到近3个月后的4月19日终于正式公布相关规定。

此番最新公布的“各机关对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共有7点,适用对象包括中央与地方机关(构)、公立学校、公营事业及行政法人,以强化资通安全防护,降低国家资通安全风险。

据台媒《自由时报》引述相关官员表示,该行政命令将进一步授权主管机关订定禁止采购的企业清单,包含大陆企业,并于当地时间4月18日由行政院院长苏贞昌正式核定。 Kolas Yotaka(谷拉斯.尤达卡)说,行政命令的公文于4月18日送往各适用机关,并已正式生效。Kolas Yotaka(谷拉斯.尤达卡)表示,此行政命令的母法来自《资通安全管理法》,因为政府欲再度强调“资安就是国安”。 Kolas说,该命令未来将适用于全台各公务机构,甚至关键基础设施提供者在资通商品的采购上也将受相关原则规范。

该行政命令指出,适用该命令的机关,除因业务需求且无其他替代方案外,不得采购或使用“危害国家资通安全”的厂商产品,更称假使机关必须采购或使用“危害国家资通安全”的厂商产品,应写明理由,并报由该命令主管机关核可后,以专业方式添购,并列册管理以及遵守额外的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该行政命令也称,适用该法机关应向所属人员宣导使用“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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