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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限制政治协商 台:两岸可考虑建交或欧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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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将于当地时间4月22日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增订第五条之三条文草案,台行政院版草案对两岸政治议题协商提出国会双审议及人民公投的高门坎程序。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接受台媒《自由时报》专访表示,两岸局势在“习五点”提出后发生重大变化。他进一步指出,“习五点”重申不放弃武力犯台,并提出所谓“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乃是中国大陆统一台湾的进程具体化,“意图统战分化台湾社会,压迫消融中华民国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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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指出《两岸条例》的修法不在于阻绝两岸关系安排的可能性,而是维护主权与民主宪政(图源:中央社)

陈明通对此次《两岸条例》修法提出说明,他表示两岸互动根据蔡英文在今(2019)年揭示的“四个必须”及“三道防护网”原则,因此本次修法将在“强化两岸互动的民主防护网”之下,“守护国家主权及维护台湾的自由民主”。

陈明通也解释到,两岸政治议题具有宪政及重大政治影响性,这类议题协商谈判具高度敏感,不同于经济性、事务性、功能性等一般协议,因此法制上对于两岸政治协议的处理程序,必须要有更严谨的规范。但目前台湾法律并未有针对政治协商谈判订定严谨监督机制,因此有必要修法补充《两岸条例》的不足,针对未来两岸任何政治议题的协商,设下强力的监督机制与防火墙,建构完善的民主防卫机制,以维护台湾的安全及国家整体利益。一旦立法通过,陈明通说明未来两岸洽签政治议题协议必须适用《两岸条例》的处理程序,一般协议则适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处理程序;但一般协议的内容如有涉及政治性意涵,也必须依照政治议题的监督程序处理。在双轨制下,政治议题协议与一般协议各自有适当的机制可资依循,两套规范没有重复的问题。

虽然过去民进党曾主张签署“两岸和平互动架构”,但因为“习五点"中提到不放弃武统台湾,陈明通也再次强调台湾政府绝不会放弃追求和平任何可能性,但坚决反对与坚持武统和“一国两制”的政权签署任何投降式的协议。

至于本次台湾《两岸条例》修法是否完全关闭两岸未来政治关系安排的可能性?陈明通回应,只要不涉及消灭国家主权地位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其实有许多可能性,如欧盟模式、独立国协模式,或建交成为更紧密的盟邦,如“兄弟之邦”等,这赖大家发挥集体智慧去创造,并寻求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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