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国人大网刊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称,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递补陈晓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陈晓峰的代表资格有效。
此前,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全联旅游业商会执行会长、香港培华基金常务副主席王敏刚,因病于2019年3月11日去世。
根据中国人大网23日发布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介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出缺,由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未当选的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但是被递补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的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递补的代表资格,公布递补的代表名单。”
2017年12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确定了依次递补顺序,陈晓峰排列递补顺序第1位且得票数多于选票的三分之一。陈晓峰,系香港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陈晓峰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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