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香港法院于今天(4月24日)开庭宣判占中9人之刑期。
在台湾,逾20个非政府组织(NGO),包括“台湾人权促进会”、“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台湾教授协会”、“经济民主连合”、“华人民主书院”等多个非政府组织,及“时代力量”在内的等多个单位,在当地时间上午9时前往位于台北的香港经贸文化办事处前,表达声援“占中案”9名被告之意。

20余个台湾非政府组织声援占中九子,认为中国大陆的黑手已光明正大介入香港司法 (图源:中央社)
2014年香港发生雨伞运动,其中涉及占领中环行动的“占中九子”分别被起诉“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或“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名。
今年4月9日,香港宣判占领中环行动的被告全部有罪,并于今天宣判刑期。
占中九子分别为“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学联前常委张秀贤、钟耀华,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与民主党中常委李永达。
9名被告皆表示,“占中”是“公民抗命”,不应受审。
一般来说,“公民抗命”或称“公民不服从”,是在宪政体制下处于少数地位的公民表达异议的一种方式,是“反对权”的政治权利。
然而,4月9日时,香港法院已陆续判决九人六项罪名成立。
第一项控罪“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包括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3人全部有罪;第二项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和钟耀华等人罪名成立,朱耀明无罪;第三项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和钟耀华罪名成立,而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人无罪。
此外,黄浩铭涉及第四项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和第五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都都被裁定罪成;李永达涉及的“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罪名也成立。
综合来看,九个人没有一位逃过有罪的判决。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在声援行动中表示,香港政府已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香港《基本法》第27条也明定香港人民有言论集会游行的权利。
邱伊翎表示,香港法院将该和平集会参与者判刑并罗织入罪,已明显违反《基本法》,同时也违反了国际公约的保障,香港法院的相关判决更显示香港已丧失司法独立性。
“经济民主连合”研究员江旻谚则认为,观察近日香港法院的人事异动,做出偏向特区政府判决的法官容易升职。
例如,处理议员资格取消案和人大《831决定》的法官区庆祥,升任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处理“双学三子”刑期复核案的法官杨振权与潘兆初,分别被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江民谚认为,香港的司法独立已经向中国大陆政权屈服,丧失法治精神。
台湾更应该借此体认“一国两制”不可信任。
“时代力量”党籍的台北市议员林亮君强调,包括韩国瑜、宋楚瑜等台湾政治人物近期接连到香港中联办拜会,显示台湾内部的亲中势力已经与中共里应外合。
也因此,中共对香港民主的迫害,不仅是香港的事,也是台湾人必须面对的压迫。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