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23日,据中国人大网消息,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免去于天敏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10年,于天敏被记打黑除恶先进个人一等功(图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官网)
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于天敏辞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据悉,3月22日,于天敏出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
4月13日,于天敏又以辽宁省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出席会议。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64年于天敏,赴辽宁任职前,于天敏此前一直在重庆法院、检察系统任职,并在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治下获得过荣誉。
薄熙来曾在2007年至2012年主政重庆,于天敏此间出任重庆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一分院检察长。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