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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官员陈东山贪腐细节曝光 曾令中共高层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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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陕西西安地铁3号线“问题电缆”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公众关注。如今,涉案的西安官员陈东山受贿细节获得官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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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涉事人王志伟下跪道歉(图源:西安电视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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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3号线小寨站(图源:VCG)

北京时间2019年4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陈东山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陈东山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1元人民币约合0.1485美元)。

资料显示,1954年出生的陈东山,曾任陕西西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3月,西安地铁3号线“问题电缆”事件被曝光,5月24日,陈东山(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8月1日,陈东山被逮捕。

陕西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也被中共高层关注。

据悉,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李克强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

该事件也令西安官场动荡,多人被处理。

包括西安市质监局稽查总队原总队长黎军,原副总队长何俊龙、辛向民,稽查二科原科长崔晓军,稽查八科原科长毛林波,稽查八科原主任科员欧鸣理等6人。

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西安市地下铁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企划处原副处长兼工程一处副处长王军琪,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一处土建二部原部长袁大卫,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预决算处机电部原部长李强利,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少选等。

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时任西安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时任西安市副市长聂仲秋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判决书显示,陈东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0.99万元、欧元5万元(1欧元约合1.1138美元)、手表两块,折合人民币合计498.49万元(5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46.6万元,手表两块合计10.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根据陈东山供述,他收受的现金人民币主要用于购房、装修、买家具等。

案发后,陈东山家属向咸阳市检察院上缴涉案款437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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